中纪委首向中办国办派驻纪检组
共向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将逐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今天凌晨,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为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昨天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将逐步实现。
据新华社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中央纪委向党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新设7家派驻机构,是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11日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将负责新设派驻机构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由中央纪委牵头,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加强对新设派驻机构工作的组织协调。
中央纪委副书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陈文清在接受专访时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未来将对尚未设置派驻机构的8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全面覆盖是目标】
□看点 党内监督死角和空白越来越少
“过去,中央纪委主要是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从来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派驻过纪检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说,这7家单位都是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对其加强监督非常必要和迫切。
增设7家派驻纪检组迈出了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但也只是第一步。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共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加上这次新设的7家,覆盖面仍有不少空白。
针对这一情况,意见明确提出,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专家认为,随着派驻机构全覆盖的目标逐步实现,党内监督的死角和空白将会越来越少。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以前的派驻机构全部实行“点对点”的单独派驻。但根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今后派驻机构将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专家认为,这一内涵式改革的措施,将有利于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加快扩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监督执纪是主业】
派驻机构可腾出手来监督办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时明确指出,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根据这一意见,驻在部门相关机构要承担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其中机关纪委要负责查处本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纪案件。派驻机构则腾出手来,把监督重点放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将使派驻机构从大量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避免出现“派”的无力和“驻”的制约。
意见规定,派驻机构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内法规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中央纪委报告;经中央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认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能够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真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使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树立权威是保障】
纪检组可参加驻在部门班子会
意见指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协助、配合中央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对中央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并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派驻机构与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同为中央纪委派出的机构,工作上是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的关系。
一段时间以来,派驻机构后勤保障需要驻在部门负责,对履行职责有一定制约。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明确提出,派驻机构除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外,工作经费必须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
除上述保证派驻机构监督履职的措施外,意见还着力为派驻机构树威: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经批准可查阅或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经批准可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可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此外,派驻机构负责人还可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释疑
1【专访中央纪委副书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陈文清】
【中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中央单位干部也有违纪违法
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意见》的制定实施,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实施步骤;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需要,当前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某些党员干部也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有利于深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引领和促进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目前派驻纪检机构情况如何】
仍有80多中央单位没派驻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主要是从两个方面,一是对
尚未设置派驻机构的8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二是对派驻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强化监督职责。为此,《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监督职能、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为何选这7个机构先行派驻】
这些部门权力集中地位重要
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加强监督非常必要和迫切。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主要是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驻,也没有向人大、政协机关派驻。这次改革,要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中央在审议通过《意见》的同时,决定在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探索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这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4【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可参与调查中管干部违纪案
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等。同时,《意见》还提出8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
5【如何保证派驻机构不受羁绊】
工作经费必须单独列入预算
从实践经验看,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必须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及后勤保障。
《意见》对此提出四个方面的主要举措:一是加强业务管理。中央纪委安排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和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二是加强履职监督。完善派驻机构向中央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对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三是加强干部管理。派驻纪检组组长人选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并进行考察,中央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等工作。四是加强后勤保障。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继续由驻在部门负责,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这是防止发生利益羁绊、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制度设计。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