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省属民间组织年检
私设小金库将撤销登记
本报讯 (记者 王静)3月1日起,河北省开始对省属社会团体、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14年度年检,本次年检将分“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情况。
本次年检,将对省属社会团体进行11项内容检查,对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10项检查。两种民间组织,检查内容基本相同,包括服务河北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反腐倡廉情况等,另外,民间社会团体还增加对秘书长以上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摸底。
记者了解到,对于民间社会团体,列出了16种违规情况,其中,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设立“小金库”等。只要有其中任意一种情形,将不能给予年检合格,情节轻微可列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将直接列为不合格。“无论年检基本合格还是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都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列出15种违规情况,处罚和社会团体基本一致。本次年检还对违规严重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撤销登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涉及违法活动,还将向有关部门移交。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