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云萍)2015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目前已展开,凡在我省山区开发中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山区发展战略、政策等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以及长期在我省山区从事经济技术开发工作,对山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申报。
按照要求,推荐的项目为今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整体技术必须应用两年以上,技术稳定可靠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等省部级奖励的项目,以及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同一项目不得在两个以上推荐单位重复推荐,查实后取消年度参评资格。凡当年申报山区创业奖项目的主研人不能申报个人突出贡献奖。个人突出贡献奖的被推荐人必须在山区累计工作10年以上。
据悉,此次网络推荐工作截止5月17日24时,书面申报截止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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