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25个省区市中,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天津、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甘肃、新疆人均收入增幅位列全国前二位。
25省份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新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 近期,中国各地2015年一季度居民收入数据陆续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7日,全国25个省(区、市)已公布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上海以14153元排名榜首,甘肃增幅全国最高。
上海排名榜首 三地收入超万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2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根据目前25个省(区、市)公布的数据,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天津、山东这7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14153元;北京排第二,为13503元;江苏位列第三,为11516元,这三地也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三个收入突破1万元的地区。
目前,青海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仅为6212.87元;甘肃排倒数第二,为6258.56元;宁夏倒数第三,为6272元。
甘肃增幅最高 17省份增幅超全国
从收入增幅来看,甘肃、新疆、江西、贵州、青海、湖北、河北、天津、湖南、云南、安徽、四川、宁夏、福建、北京、重庆、陕西这1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河南则与全国水平持平。
其中,甘肃增幅最高,达到了10.6%,其次是新疆,为9.6%,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9.5%,并列增幅第三位。广西增幅最低,仅为6.9%。
多数地区的收入增速跑赢当地GDP增速。如,北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03元,增长8.4%,跑赢了6.8%的一季度GDP增速;河北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698元,同比增长9.0%,跑赢了全省6.2%的经济增速。
事实+核心词汇: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统计上的概念,它和居民收入是有差别的。通俗地讲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就是从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了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费,扣除了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余下的收入。
扣除的这些缴纳是按照国家的税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住户必须缴纳的。因为这些缴纳不能够再用于其他方面的支付。住户购买的那些商业性的保险不能扣除。商业性保险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购买的,而是住户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情况自主选择的,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从记帐户来讲还要扣掉我们发给的记账户补贴,如果把记账户补贴算进去就算高了居民的收入。剩下的那些就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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