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常俭 通讯员白志国)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除石家庄、唐山、邯郸3市有立法权外,其他8个市均没有立法权。这8个设区市会同时获得立法权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实施办法》给出答案:坚持成熟一个赋权一个,不搞一刀切、一阵风。
按照实施办法,8个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置立法机构,包括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具备较高法学素养和法律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且适应立法工作需要,至少应有3人以上;有立法专项经费保障。
关于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具备条件的,经市委同意,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赋予立法权的书面申报。省人大常委会接到申报后,对有关设区的市予以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应当首先包括市人大立法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具备赋权条件的设区的市,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赋权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依法作出赋权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立法资源情况将是考核、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有法学背景的法治队伍数量、结构分布情况;当地高校法学专业培养能力和师资状况等。
据悉,目前8个设区市正在抓紧准备有关工作。邢台、廊坊、保定3市人大已依法建立了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