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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取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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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 袁晗)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职业资格改革是简政放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职业资格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改革遇到了哪些困难?下一步将重点展开哪方面的工作?6月9日,中国政府网和《新华访谈》联合推出“简政放权”系列访谈第三场,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解读职业资格改革。汤涛表示,地方职业资格2013年底统计的时候就有1800多项,其中90%以上都是应该取消。目前正在做的,包括安排了督查和核查,就是要取消地方设置的职业资格。

记者:那么您讲到减少不是取消,那么哪些是原则上应该保留的?哪些又应该是取消的?那么这个取消的原则和标准又是什么呢?

汤涛:从目前我们的工作来讲,我们实际上减少和取消职业资格工作加大力度的角度是从去年开始的,或者具体说是从去年上半年开始的。当时下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提出了“四个取消”的原则要求。哪四个取消呢?

一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就是把准入类改为水平类,这就减少了硬性和约束性的条件。

二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当然,要通过修订规定,甚至是法律,按照程序修订以后把它取消。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清理过程当中认为它确有保留必要的也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之中。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在清理的基础上要经过人社部门(主要是我们部,而不是地方的人社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的试点,然后再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框架。你可能注意到我刚才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提到,地方职业资格2013年底统计的时候就有1800多项,其中90%以上都是应该取消的,也是我们目前正在做的,包括安排了督查和核查,都是落实的工作,就是要取消地方设置的职业资格。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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