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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与电商齐治假货 常态监管规范网购市场

来源: 通信信息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不啻是一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革命,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网络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等现象也愈发猖獗,单纯的线下监管执法,已经很难有效遏制网商违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于今年7月至11月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将针对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不诚信网站。

有观点指出,靠集中式、运动式、战役式的打击难以保证网购市场环境的健康稳定。只有让专项行动走向常态化,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法永无休假之日”的严苛制度才是解决重复治理的根本之道。

“红盾网剑”亮剑网购市场

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一个新亮点。对于“双11”等节假日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工商部门将加强指导,监督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订投诉处理预案,其中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坚决遏制刷信用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可以说,行政部门对于电商秩序的规范工作始终在有序进行。日前,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座谈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黄建华称,全国的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将提速,有望在明年年底前建成;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王宏处长也于日前召开的电子认证服务应用研讨论坛上表示,今年将着力推动可靠电子签名司法效力认定。这对于电子签名广泛应用、投诉渠道极为有限的电子商务领域可谓是两大喜讯。

另一方面,我国电商企业也在不断加强和改进治理措施。在5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座谈会上,京东商城、唯品会等10家电商企业共同向社会承诺,将切实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而处于“售假、刷单”风口浪尖的阿里巴巴,自今年4月1日“诚信机制项目”投入运行以来,阿里110在线报案平台在5月上线,可直接受理网购欺诈投诉;同月其还开展两次“刷单”严打行动,数十家淘宝、天猫商家被查封,一系列组合拳昭示阿里整顿网售乱象的决心。

越来越多的电商企业意识到责任所在,主动参与到监管环节中来,不仅是迎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互联网+”带动电商市场新一轮爆发的时势所趋。

网购市场数据喜忧两重天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检测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同比增长32.5%;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11亿元,同比增长49.7%。另据艾瑞咨询分析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7574.1亿元,同比增长45.2%,仍保持较高水平增长。

异军突起的海外市场,成为网购市场新增长点。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成交额达到3.75万亿,同比增长39%,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大潮中,跨境电商必将迎来春天。

团购市场的持续发力,也为网购市场增色不少。据团800的四月份统计结果,全国团购市场成交额为143.9亿元,同比增长197.3%;参团人数约2.2亿人次,同比增长204%,巨大用户基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言而喻。

靓丽的网购市场数据背后,是业界对于市场环境每况愈下的隐忧。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比上一年度增长3.57倍,投诉增速远高于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速。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服务类投诉11.1万件,其中网络购物投诉数量最多,达2.41万件,同比增长174.4%,增速最快。

网络购物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四个方面:一是货物质量问题,如非正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二是由于春节假期快递停运,部分快递交货延迟;三是货品在运输途中破损导致无法顺利交货;四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如卖家拖延或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约定等。

“阵风效应”呼唤监管常态化

网购行业的欣欣向荣,不光需要消费者的消费热情,更需要规范的购物环境和商家的诚信服务。在“互联网+”的新经济形势下,如何保障网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网络消费环境,是一个历史性课题。

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的常态化、机制化,行政职能部门责无旁贷。要避免以往整治行动中来势凶猛但后劲不足、“一阵风”似的尴尬,不仅需要制定新规同时落实旧规,还需要加强非节假日的监管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同样重要,与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通报有关案件的同时,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形成由质检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参与、电商平台配合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协作网,整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强跨地区联动,强化“打”的成效。

加大电商打假力度的同时,还应强化与电商平台的协作能力,积极引导、推动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卖家加强监管。在加快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全国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对平台卖家采取平台备案与工商备案“双保险”,提高违法成本。需意识到,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作用不容忽视。应进一步深化与主流电商平台合作,共同探索新维权模式,特别是淘宝、天猫等市场份额较大的平台,如果疏通这些企业的维权渠道,网络消费维权成效将大大提高。此外,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和行业协会还应联合构建行业自律机制,对卖家售假、投诉情况进行公开,不良卖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游击战术”将难以为继。■本报记者 于卉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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