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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百万舍不得花 为省钱坐公交下乡买豆制品

来源: 扬子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原标题:坐公交买豆制品背地受贿195万 镇江民防局原局长获刑11年

爱钱如命的“葛朗台”让很多人印象深刻,虽然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但也并未脱离现实生活。镇江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就是这样一个“葛朗台式”的贪官,他一方面省吃俭用至极,衣领磨得毛边开线,宁可坐2个多小时公交到乡下去买爱吃的豆制品,也要省下汽油钱。一方面大肆受贿至极,把持审批权,权钱交易,先后受贿195万多。最近,朱冬生被镇江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日前,侦办此案的检察机关披露了这个“贪官葛朗台”的真面目。

通讯员顾小伟骅骝扬子晚报记者于英杰

一面大肆捞钱一面抠门省钱

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地下商场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在中山东路一侧的小巷内,有间不起眼的小店面,售卖各种香烟,生意不错。这家香烟店之所以进入记者视线,因其主人就是镇江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

采访朱冬生腐败案,一个“另类贪官”的形象跃然而出。一方面,朱冬生省吃俭用至极,一方面大肆受贿至极。所有的贿款又由他亲自操盘,全部投入到各种商业投资。“朱冬生就是个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办案检察官说,“吝俭、小气,却对金钱有着疯狂的欲望。”

现年59岁的朱冬生,中等个头,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他幼年时父母离异,由祖父母养大。为了糊口,和哥哥曾在村里替人打零工生活,“在马路上跌个跟头都恨不得抓把泥回家。”朱冬生在案发后形容当时的窘迫。但生活的艰难磨砺,有时也是一笔财富。朱冬生中专毕业在自来水厂做了10年工人后,进入纪委工作。此后,在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局、人防办公室、民防局,高居“一把手”15年。

虽是处级干部,但“穷怕了”的心理时时萦绕着他。尤其是在民防局主政的10年,朱冬生把他性格中的黑暗面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有官架子。”这是朱冬生的下属和同事的评价,但里面别有意味。朱冬生迷上了打麻将,身边的工程老板围绕,打麻将就是送他钱,朱冬生“手气”就没不好过。和一般领导不同的是,朱冬生喜欢“抓”着下属打麻将,甚至连上班时间都不放过。哪个下属敢赢,每次几千块进账,谁输给他多少钱,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朱冬生常说,“我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就是“有送就收”。他对收受购物卡情有独钟,积少成多后就将购物卡换购成金条;别人“进贡”的香烟,他统统拿去香烟店卖掉。

捞钱不手软,可花钱很吝啬。镇江市宝堰镇生产的豆制品物美价廉,名气很大,朱冬生一家都爱吃。他每次去买,宁可坐2个多小时的公交车颠簸上30多公里,也不肯开车去,原因是他算了笔账——如果开车,来回的油钱加上车辆损耗,“不划算”。审讯中,检察官发现,朱冬生家属给他送的两件换洗衣服,衣服都掉色严重,而且领子都磨得毛边开线,“朱冬生确实吝俭到了极致,对自己都小气到家。”

虽然小气,但朱冬生绝不把钱放到银行“冻”起来。只要有机会,他就让钱生钱。检察官发现,他真是个颇有天赋的“商人”。从出租门面店,到开办香烟店、网吧、彩票站、制鞋厂,再到投资房地产,他经营的“业务”很广泛。“2000年时房价还不高,他果断出手在镇江小米山、东门各买一套门面房。”

检察官指出,朱冬生经商牟利所投入的巨额资本,大都是靠一次次权钱交易敛来的不义之财。

民防职权被他分解成了“交易筹码”

朱冬生主政的10年,正是民防职能与市场开发逐渐融合的阶段。早期民防局的职能比较单一,主要负责战时掩蔽人员和物资。随着城市化进程,民防肩负的职能日趋复杂,既有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要兼顾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应用。

“朱冬生化整为零,将手中权力分解为一个个交易的筹码。”案件承办人说。地下民防工程审核与易地建设费的收缴,是朱冬生交易的筹码之一。

根据法律规定,民用建筑在建设时必须建设防空设施,也就是地下人防工程,平常看到的各种地下停车场就属于这个范畴。开发商在建设完成后,由民防局决定能否通过验收,这决定了房产能否及时开盘。如果开发商没有条件建设人防设施,则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以总建筑面积测算,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用于择地另建。这笔钱动辄百万,对于任何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都不是笔小数目。如何能通过验收,顺利开盘;又如何能缓缴易地建设费,盘活资金,都得仰仗朱冬生的鼻息。

2007年,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学林雅郡”项目,资金周转紧张。为了能如期开盘,总经理陈某经人介绍找朱冬生帮忙。当年春节,陈某带上缓缴人防建设费的材料来到朱冬生办公室。说明来意,留下“心意”——5万元现金。朱冬生大笔一挥,同意缓缴。于是从2007年开始,陈某每年春节都会“孝敬”朱冬生,送上2000元的购物卡以及香烟等礼物。

从2007年到2013年,朱冬生先后同意32家房产公司办理“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受贿24万元。

工程由谁承建——是朱冬生另一个交易手段。人防工程主要集中在地下取土、打桩、浇灌混凝土,技术含量并不高。而且,人防工程是专款专用,回款及时。工程老板都眼热不已。

朱冬生有一个重要的“掮客”刘海。刘海是个体包工头,没有施工资质,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施工队伍,经常挂靠在其他工程公司下面捡些基桩的零活。当朱冬生还是普通干部时,刘海就和他是关系热络的牌友,经常凑在一起搓麻。朱冬生甚至还在镇江的老北门给刘海租了两层的门面房,一楼用来办公,二楼就是他们一起打麻将的地方。

可别小看这里,一些人防工程常常在此一锤定音。天龙建筑公司就是这样中标的。2013年2月的一次牌局上,该公司副总经理吴立听说大市口地下工程招标,便向朱冬生表示想承包工程。此时朱冬生手气正旺,心情大好,满口答应下来。

不巧的是,2013年1月镇江市政府新出台规定:要在原来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基础上增加信誉标,可吴立的公司信誉标分数不够。朱冬生开门见山地表示,要让吴立来做该项工程,既然不符合新标准,那就用原来的旧标准,把招投标的评分模式改改。就这样,在朱冬生强势要求下,吴立公司就按旧的招投标标准竞标,毫无悬念地中标成功。事后,吴立孝敬了朱冬生10万现金。

人防工程审计、决算的审批权是朱冬生的第三个交易筹码。2013年初,镇江某基桩公司成功中标东吴路地下人防工程。进入6月,大市口与斜桥街连通工程发生漏水事故,朱冬生赶忙奔赴现场调查,发现是施工方偷工减料,把暗墩桩打少了,吓得朱冬生赶紧在工地附近的小旅馆蹲点住下,日夜监工,用他的话说“这是掉脑袋的事”。

风险排除后,朱冬生火冒三丈,教训工程经理李峰,表示要扣工钱。李峰一听要扣钱,赶紧找来刘海商议。果然,刘海从中游说,希望“从宽发落”,并奉上25万元现金。朱冬生当即心情舒畅,就此放了李峰一马。2013年10月,李峰的工程进入决算、审计环节,再次委托刘海送给朱冬生25万元现金。

果然,李峰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工程款不仅没有扣罚,反而如期全额支付。

尾号“8515”银行卡成为侦查突破口

2014年8月,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镇江市民防局局长朱冬生在工程招标中收受贿赂,迅速展开初查。检察官针对朱冬生的财务状况进行前期摸查,很快一张尾号为“8515”的银行卡浮出水面。

尾号“8515”的银行卡是以朱冬生的哥哥名义办理的,但有一笔天龙建筑公司财务会计汇入10万元现金的存款记录赫然在目。检察官怀疑,朱冬生用哥哥的卡收受贿赂,掩人耳目。

前文提及,天龙建筑公司曾中标大市口地下工程,该公司副总吴立孝敬过朱冬生10万元,这笔钱就存入这张卡。检察官追踪发现,当天给“8515”银行卡存入现金的人,不是天龙公司的会计,而是朱冬生的妻子。因其妻当天忘记带身份证,遂将“招领处”遗失的身份证借来使用,而这个身份证的主人竟是天龙公司的会计。更加巧合的是,检察官追查得知,吴立虽不曾通过会计汇款给朱冬生,却有将10万元现金送给朱冬生的犯罪事实。检察官提到这个细节,无不拍案称奇。这个插曲更让朱冬生深信,法网恢恢。

“8515”银行卡其实还有蹊跷。个体包工头王刚在陪朱冬生打麻将时,听说他要卖掉江山名洲的房子,毫不犹豫地以高出市价40万的价格买下。不久,王刚尝到“甜头”,2013年初,在朱冬生示意下,王刚成功中标东吴路地下人防工程。而朱冬生卖房得来的钱款,一部分流入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一部分就转入该卡,“高价卖房”受贿的40万元就此锁定。

有了这些证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朱冬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被抓捕时想逃跑还咬伤了干警手腕

2014年9月24日,镇江市政府门前一阵喧嚣,不少群众驻足观望。原来,在检察官表明身份要求朱冬生配合调查时,朱冬生意图逃脱。他一手撑着车门,一手胡乱挥舞,还狠咬抓捕人员的手腕。此举着实让人目瞪口呆。任谁都没想到,眼前这个撒泼之人是一名处级干部。

刚进审讯室,朱冬生依旧端着他的官架子,傲慢地躺着,将脚跷在扶手上。当案件承办人走进审讯室,朱冬生倒首先开腔:“我们以前一起在纪委查过案子,现在倒在这里碰面了。”检察官一眼看透他想攀关系的伎俩说,“我也没想到,你竟然走到这一步,什么原因你好好想想。”

接着,当检察官将尾号“8515”银行卡财务往来和其他查实的犯罪证据摆在朱冬生面前时,朱冬生的态度突然发生180度的逆转,刚才还倨傲的他转脸却痛哭流涕,表示愿意交代,积极配合检察官办案。

朱冬生曾在“悔过书”中写道:什么事都想自己能赚一点。当手中有一定的权力后,便开始贪婪起来。对包工头送的钱,表面推辞,心中却有好感。搞权钱交易不想自拔,不愿自拔,不能自拔,对金钱的追求越来越疯狂,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人防工程‘不差钱’,‘一把手’又把持审批大权,使得人防工程成了‘唐僧肉’。”办案检察官说,朱冬生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民防职能发生变化,权力寻租空间变大,但对其监管的力度却没有变化,制度的牢笼并未扎紧。

最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朱冬生受贿195.1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195.13万元及违法所得38.7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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