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本市从2015年5月1日起,对施工工地开征扬尘排污费。昨日(11日)市环保局发布公告,要求施工工地的工程建设单位主动按期申报,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事项的,将予以重罚。市环保局要求施工工地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动工15日前,向所在地区县环保局主动申报有关污染物排放事项。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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