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五举措促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将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明确,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每经记者 周程程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快发展融资担保行业,深化金融改革,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明确,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设立,意味着是将国家信用为地方政府、为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背书”。这将起到信用增进的作用,能够加速我们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的渗透,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使地方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得到缓解,以盘活整个经济。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
目前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量仍很大。根据央行公布的1季度《银行家调查问卷报告》,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指数较2014年4季度有一定反弹,整体仍处于50%以上的扩张区间。
与此同时,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也已保受诟病,这也使得企业的发展速度受到影响。
“目前由于经济的收缩,以及前期债务的过渡膨胀,导致目前担保风险相对较高,可以看到企业的收益率下降,一些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缺少担保品,就很难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融资。”刘元春说。
并且,刘元春表示,很重要一点是,很多的地方政府缺少担保品和抵押品。由于地方预算法改革进展还未达到预期,导致许多地方政府不能够简单地再为融资平台的融资来做担保,使得目前许多融资平台的资金断裂,不具连续性。
去年12月1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他在批示中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探索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明确,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刘元春表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起到信用增进的作用,能让现在各类金融体制中,特别是商业银行等的金融资源,加速向实体经济的渗透,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及使地方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得到体制性的缓解,这个缓解有可能盘活整个经济的运行。
并且,会议要求,要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以政府出资为主,发展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较好、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兼并重组,做优做强。
同时,要加大财政支持,落实对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依法为其开展抵(质)押登记,提供债权保护和追偿协助,维护合法权益。
在刘元春看来,由于很多担保品自身价值的下降,特别是房地产、金融资产等价格的下降,导致担保品的杠杆作用下降。
“更重要的是,由于以往发生的过度担保现象,如很多企业互连互保,使得许多担保公司陷入一个困局。所以,按照常规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运转不动,在这个时候,要用看得见的手介入担保品市场,来重新启动。”他说,这就要求许多担保公司的担保行为进行相应监管要求的放松。
对此,会议要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盈利要求,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推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刘元春认为,对于担保行为监管要求放松的度一定要把握好,不然也会有一些新的风险出现。
会议也明确,要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记录,创新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管理模式,建立规范融资担保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融资担保为农为企分忧、助力创业创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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