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1%,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增长下线为4%。(2014年河北企业工资指导线见下图)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应在工资指导线中线与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
①经济效益好或者增长快;
②单位产品工资含量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③工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④大多数岗位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或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
◇应在工资指导线下线与中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
①企业经济效益低速持续稳定增长;
②虽然企业当年经济效益增长快,但所处行业经济效益不稳定;
③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④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
◇应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
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但发生亏损或效益下降;
②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工资3倍以上;
③企业处于发展初期,现金流偏紧。
受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治理影响,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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