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安全监管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从现在起至明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医药生产企业。重点治理内容包括12项:未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未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的、未配备完好可靠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未配置个人防护用品或不能熟练正确佩戴的、未对风险进行辨识或未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未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未在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未在特殊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的、未指派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的、未在特殊作业完成后签字验收的、未落实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的。(记者 李家宇 见习记者 马晓冬)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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