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4日)从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按照公安部关于推进治安隐患大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组织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全面开展了危爆物品治安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严查源头隐患。各级治安部门要深入辖区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爆物品从业单位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涉危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并对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安保力量、管理制度、技防设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同时,要与危爆单位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是严查流向登记制度。要采取督导检查、突击抽查、系统巡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流向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此推动从业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名登记、流向备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案事件的发生。
三是严查储存安全隐患。要对所有危爆物品的储存仓库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库房法人安全管理责任和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与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危爆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管理是否规范。同时,要对可能存在非法储存、经销、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部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收缴一批私藏、私制非法危爆物品。(记者郭佳 通讯员志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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