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占稳、解丽达)8月中旬开始,廊坊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廊坊市迅速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廊坊市安监局聘请专家组成8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仓储单位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80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责任人和问题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8月18日至20日,市安监局4个检查组对全市1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解剖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81处,市安委办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挂牌督办。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成150个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危化品罐区、仓储单位开展了摸底调查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等企业1098家次,发现、整改隐患820处。
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廊坊市要求9月15日前全市范围施行危险物品最严管控措施。市四套班子领导按照所分包县(市、区)分工和所分管行业领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和检查;各乡镇(开发区、街道)按照网格化职责分工,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拉网式检查,全面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停产停业一批。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全部停止经营、使用、运输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从业单位、易致爆化学品从业单位、放射性物品、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全部停止生产、经营、使用、运输活动。
“死看死守”一批。环京周边七县(市、区)明确部门,明确人员,对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的剧毒、易致爆、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及其他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实施驻厂、驻库管理,24小时死看死守。
重点监控一批。对于允许经营的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库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地县(市、区)安监、公安等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重点监控,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执法监察,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依法取缔一批。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发挥乡镇一级安全监管职责,对非法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的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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