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3日电 (王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23日在北京表示,2014年,北京市非法集资类犯罪涉案金额高达81亿元人民币,是2013年的4.1倍。信用卡诈骗案件约占金融犯罪案件总数的80%,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又占信用卡诈骗案件总量的80%。
苗生明介绍,80%的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地段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西城区,一些一线商圈成为从事非法集资人员注册公司的青睐之地。近年来,发案数量、涉案人数、投资人人数以及涉案金额均大幅度上涨,在个别案件当中,单个人最大投资金额高达2亿余元。
他表示,涉案公司“专业化”程度很高,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文本、担保协议等文书格式规范,善用法言法语,逻辑严谨,外观上很“严肃”。且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多采用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商品营销类投资等手段,套用金融政策,投资人辨别风险的难度加大。此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有个别的现职人员违规介入、单位投资人涌现,导致损害扩大化。立体化、网络化、全方位的宣传手段使得欺骗性增强,受害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
“现在中国鼓励金融创新,而创新过程必然孕育着风险。对于风险的防控,我们既要综合考量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也要考虑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促进市场经济活力之间寻求平衡。”苗生明说。
为配合打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北京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和朝阳区检察院分别就北京市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理财产品中的非法集资问题等向公众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的建议。(完)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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