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基础制度基本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国土部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重点城市开展新一轮督导。并且,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情况将开展专项督察。国土部称,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在国家层面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省级职责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加快推进。截至目前,170多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县(区)级完成职责整合数量已经超过1000个。
由于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进展相对滞后,自今年5月份开始,国土部制定了推进地方职责整合的专项工作方案并部署落实,并联合中央编办等部门组成8个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份、60多个地市、30多个县(区)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调研督导。
国土部表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下一步,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分析认为,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登记职责的整合、登记机构的统一,也就意味着对于大多数不动产而言,其登记机构与管理部门的分离。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同,合理设计相关程序,有效配置不同部门的职能,实现管理与登记之间有机衔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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