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9月30日电(陈扶宜)本网从9月29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辽宁省定价目录》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介绍说,《辽宁省定价目录》是物价部门定价权力的清单,明确了纳入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权限、定价范围、定价方式和定价内容,凡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辽宁原定价目录是2003年公布实施的,共有20类91项。经修订后的《辽宁省定价目录》,与2003年《定价目录》相比,大类压减60%,具体项目压减62%。
取消放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等56项政府定价事项
在《辽宁省定价目录》修订过程中,放开了主要农作物种子收购和销售价格、借读费、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省管药品价格、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毕业生代理服务费、考生查分及办理成绩证明费、气象有偿服务费、生猪定点屠宰费、婚姻服务收费、护照签证服务费、旧机动车市场交易服务费、防伪印章制作费、垃圾托运费、存量房查档费、房地产测绘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等44项省管政府定价事项。
随本次定价目录公布还将放开室内煤气管道改装费、驾驶员照相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企业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估收费等12项政府定价事项,实行市场调节。
保留35项关系民生定价事项
新修订的《辽宁省定价目录》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其中,重要公用事业保留12项,主要定价事项有“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供水价格,城市供热价格,道路客运价格,城市交通价格,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污水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
重要公益性服务保留9项,主要定价事项有“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公办教育收费,教科书和教辅材料价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参观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租金,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殡葬服务收费”等。
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保留3项,主要定价事项有“除中央定价和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以外的发电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铁路货运价格,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
供热价格等21项定价项目下放到市县政府
辽宁坚持凡是市县政府实施更有效、更为便利的职权事项,一律下放市县政府管理的原则,在保留的35项政府定价事项中,有21项定价项目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主要有“城市供热价格、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城市交通价格”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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