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发 胡迪 摄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粮食局今日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通知显示,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分支机构要在10月中旬到11月底期间联合组织一次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粮食局表示,目前,中国粮食库存达到新高,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储存的粮食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储存在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之多也前所未有。粮食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突出,个别地区老旧仓房“带病储粮”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储粮设备欠缺、技术措施落后,特别是东北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当一部分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存在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以及秋季结露、结顶霉变的风险;南方部分地区仓外罩棚储粮的粮温持续偏高,虫霉防治难度大;由于调销不畅,还有部分粮食超期储存,影响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很快各地又将迎来秋粮收购高峰期,腾仓并库做好收购准备和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的任务艰巨。
通知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和广大粮食企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
首先,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的主体责任。中储粮总公司要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和外租仓开展收购活动的内部监管,切实承担起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收购、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和库存监管的主体责任。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也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安全储粮的管理。各类粮食仓储企业要按照“谁坏粮、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不同的储粮形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粮技术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外租仓储粮的安全巡查和粮情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坏粮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要积极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其次,切实落实好秋粮收购的各项工作。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抓紧粮食调销和腾仓并库,加快新粮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尽可能增加收储仓容。今年新粮收购入库原则上不得再搭建传统蓆茓囤,新建储粮罩棚要加强安全评估,新建露天和简易储粮设施需配备合规的通风和粮情检测设施设备。同时,要帮助和指导农民做好新粮烘晒、清理等,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从源头防范和杜绝储粮安全隐患。
最后,全力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各地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要针对当前粮食收储工作的实际和秋冬季节储粮特点,分两个阶段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
第一阶段,要在今年秋粮收购前迅速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普查和整改工作。要按照粮权归属和管理责任,周密部署,对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排查,锁定重点企业和重点仓型,层层落实责任,尽快摸清底数,建立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台账,逐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这一阶段特别要着力做好去积热、降粮温、防结顶等工作,解决个别粮堆温度过高、秋季降温容易结露的问题。
第二阶段,在年底前后要做好冬春季节的安全保粮工作。要重点利用冬季内外温差进行彻底通风降温,采取必要隔热保冷措施,为来年春夏安全保粮打下基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突出露天储粮、租仓储粮两个重点,针对两个阶段粮食储藏和作业特点,分级组织必要的现场培训,有关粮食科研院所高校要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通知还要求,扎实开展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分支机构要在10月中旬到11月底期间联合组织一次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