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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价虾事件再看“舆论维权”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杨三喜 (特约评论员)

青岛“天价虾”事件在舆论的持续关注下解决了。被宰游客得到了赔偿,涉事餐馆被处罚、关停。此外,青岛市还对涉事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了处分决定,对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提出在全市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从派出所管不了、工商部门不愿管,到系列整治行动的启动,社交媒体的传播以及传统媒体的报道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天价虾”事件的结果,也算是一场舆论的胜利,我们也再次看到了“舆论维权”的威力。

民众的权利受到侵害,找职能部门维权,职能部门却百般敷衍塞责不作为,直到事情被捅了出去,获得了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小事情酿成了大新闻,形成了舆论压力,有了上级单位的介入,才终于得到解决。而且速度之快,让人惊叹。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社交媒体工具的运用,使事件得到迅速传播,当事人瞬间得到亿万网友的支持,使舆论威力大增。

这个时候“舆论维权”比XX部门确实更靠谱、给力。但是,我们也该看到“舆论维权”的局限性,即使在人人都是新闻的参与者和传播者的自媒体时代,一个侵权事件要成为新闻,进而受到广泛关注,有太多偶然因素在发挥作用;新闻媒体在选择报道某个事件或不报道某个事件时,遵循着自有的新闻价值判断标准,被卷进舆论风波的事件终归只是个案;舆论再有力量,它本身也并不能解决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推动行政力量的行动来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我们从很多维权案件中,看到了舆论的巨大力量,但是“舆论维权”并不总是那么靠谱,我们看到了很多人通过舆论成功维权,没有看到的是更多人在“舆论维权”路上的劳而无功。

欢呼“舆论维权”的胜利,高歌“舆论维权”的力量,也不是以法治的方式解决矛盾的正确方式。虽然很多情况下民众之所以选择“舆论维权”更多是因为无奈,是正常的维权渠道不畅通或者没有效果的情况下的被动选择,但是我们也该看到无奈背后的弊端。它往往通过把事情闹大来引发社会关注,知道的人越多,舆论压力可能就越大,有些人甚至不惜以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来吸引舆论关注。因此它可能威胁社会稳定,带来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且,舆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并不总是理性的、正确的,冲动的网民容易受到某种极端情绪的感染。有时候,汹涌的舆论一旦启动,就可能一发不可收拾,带来巨大的杀伤力。“天价虾”事件因为接地气,民众参与程度高、传播覆盖面广。这次事件发展到最后,对青岛的城市品牌乃至“好客山东”无疑都是极大的损害。

“舆论维权”并不总是比XX部门靠谱,虽然在某些时刻,它具有奇效,能成为维权民众的救命稻草,但是并非长久之计,关键还是要营造健康的旅游消费市场,让民众在法治的轨道上就能维权。对于民众来说,这是最便捷的方式;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也是最经济、安全的方式。城市的品牌和形象的树立需要日积月累,而毁灭却在旦夕之间。不需要通过“舆论维权”的社会才是健康的,这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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