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10月13日电(张桂梅) 从义务教育阶段的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到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和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内蒙古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从学前到高教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2014年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金53.83亿元,逐步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对双语授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等群体的资助力度。
在学前教育阶段,内蒙古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奖补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自治区全面实施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在高中教育阶段,自治区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双语授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职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农牧区户籍学生和旗县镇非农牧户口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内蒙古设立自治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4年起,内蒙古开始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
这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出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能让贫困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指示精神、保障贫困学生基本教育权益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民生政策导向,同时也是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中资助标准最高、资助力度最大、群众最满意的政策设计。
2014年,此项政策惠及学生1.86万人,落实资金6.54亿元,均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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