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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出现发布违法广告等八种情形将约谈经营者

来源: 新京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昨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简称《约谈办法》)。据悉,《约谈办法》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对存在群体性投诉、发布违法广告等八种情形之一的经营者,消协组织将可以按照程序约谈,经营者应根据约谈内容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这个办法,约谈对象也包括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的经营者”,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张德志介绍,这样更便于消协组织对消费者进行“前期保护”,而非等出了问题、有了投诉再去调解。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也表示,以前中消协的约谈工作通常是当消费纠纷发生后进行约谈,但这次制定了约谈制度,是想把处理消费纠纷的方式由“被动处理”变成“主动出击”。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了大量经营者。仅从2014年开始,中消协就先后约谈阿里、京东等十大电商,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等。同时,约谈尼康、宝马、英菲尼迪、一汽大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路虎、东风日产、奔驰、上海大众等多家企业,敦促企业更好地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北京中逸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居洪表示,《约谈办法》赋予消协组织约谈的权力,能够促使经营者配合约谈,弥补行政执法的有限性,减少消费者权益保护“真空”地带。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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