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0月16日电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后,山西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共列出14项具体工作,与省级层面联系比较紧密的有11项。
目前,已完成3项:一是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要求,已成立了由张建欣副省长为组长、37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成了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山西现有推荐性地方标准602项,经过逐项复审,已废止11项,修订14项。三是制定了《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完成了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
已展开3项:一是展开了强制性标准清理。山西省共有强制性地方标准34项,发函要求标准归口单位分类提出“转、修、废”的意见,预计明年年底前可完成。二是启动了标准化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山西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年底前完成。三是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在阳泉、临汾两市开展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年底前,每个市争取有30家左右的企业在国家统一建立的平台上公开其产品标准。(郭星星)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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