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收费维持不变

来源: 北京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 曹政)市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市国土局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函》,批复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事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记者查询发现,这两项收费标准均与当前执行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保持一致,费用并没变化。

根据这份文件,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因此,登记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此外,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本函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