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28日电(记者孟含琪)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海淘”代购国外商品,借此获得价格上的优惠。但许多人对于海关行邮税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海淘”不仅不便宜,还可能带来诸多不便。
本以为国内外化妆品价格差异较大,加之国外打折季商品优惠幅度诱人,长春市民李响前不久托朋友在国外代购了一批高档化妆品。但缴纳关税、增值税后,她发现自己支付的费用并没有太多实惠。
长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主任孙世伟说,网购化妆品寄件人为网店,收发件之间存在商品买卖关系,是贸易属性,必须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要求缴纳关税、增值税。“即使不是贸易性质,化妆品计征税率为50%,如果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或1000元限值,仅税额一项就达到500元,再加上邮资,最终商品在价格上可能并没有优势。”
为了节省邮费,长春市民董昊“海淘”时常采取“拼箱子”,即合并邮寄的方式节省成本。对此,孙世伟说,这种做法虽然合情,却并不划算。海关征税时,要遵循限定价值、限定数量等原则。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拼箱子”很可能超过限值和数量,就需要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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