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冠记”牌草菇老抽等4种食品不合格,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表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地点
1 草菇老抽 冠记 600ml/瓶 2015/03/30 广州市番禺东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氨基酸态氮,g/100ml (≥0.40/0.26)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友利副食品专柜
2 野山椒 成玉牌 160g/袋 2015/06/23 哈尔滨市红太阳食品厂 糖精钠(以糖精计),g/kg(≤0.15/0.30)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友利副食品专柜
3 夏乐明泡豇豆(酱腌菜) 夏乐明 1000g/袋 2015年4月28日 华容县和谐酱菜食品厂 苯甲酸,g/kg(≤1.0/1.14) 北京建港高东水产摊
4 京狮葵花籽油 京狮 5L/桶 2015/06/21 方顺(北京)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过氧化值(≤5/7.6mmol/kg) 方顺(北京)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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