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至今,山西省各级工会共使用全总拨付的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4992万元,不但对缓解劳模生活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坚持12年发放无违规违纪。这一做法在10月29日召开的全国互检组座谈会上,得到与会者充分肯定。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是指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健康体检补助金“三金”。由各级工会组织向生活困难的劳模发放。为堵住违规违纪漏洞,省工会采取了规范管理使用、严格程序标准、存档资料完整、跟踪监督检查的做法。具体为:采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列入工会年度审计内容,建立资金发放和管理监督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订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发放对象、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并通过银行卡直接汇入劳模个人账户,确保及时、安全发放;没有出现挪用、占用、留存等情况,也不存在虚列支出、冒领、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按标准发放等问题。
全国互检组在晋3天时间里,专门深入长治市、晋中市的县、区,对劳模入户调查或采取电话随机询问的方式进行检查,最终明确:山西工会的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有制度、有发放、有审计、无违规的“三有一无”。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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