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依托辽宁纪检监察网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和不作为问题853件,给予人员处理683人,其中100起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3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收缴罚没违规违纪金额70.6万元。
在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100起“四风”、腐败和不作为案件中,基层腐败问题达56件,占比56%;处分人数达83人,占比58%。反映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问题27件,处理34人。其他案件则多为反映办事生冷硬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从被处理人员身份看,涉及村干部案件最多,为38件,其中反映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以权谋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最为突出。此外,在被举报对象中,教师、县区部门公职人员、公检法工作人员、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单位公职人员、医院工作人员以及街道、社区干部均有涉及。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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