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日),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审批许可工作的通知》,旨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许可,确保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符合发展规划和安全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的现场核查,发证机关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可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通报,各区县行政许可部门要及时将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注销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通报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记者 李家宇)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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