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朱基钗)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起草了专门管理办法,3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民政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社会组织募捐活动提供平台服务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规范。
包括应当对拟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本组织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文件,还应当确保社会组织使用的是本组织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募捐信息的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及发布时间;发现社会组织在募捐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告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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