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获悉,沈阳市环保局试点出台对电力道路交通等七大类51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政策。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环保审批方面,市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沈阳市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图书、影视制作、动画制作等19项实行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上,市环保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优化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新举措。市环保局要求对建筑面积在100万平米以下(含10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等级一律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由环境影响登记表改为备案登记。对于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此类项目一律不再进行验收监测,并取消验收环节所有费用。
此外,对列入《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对市政设施改造、维修等20项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实行豁免管理,也不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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