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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利于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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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这需要以产业化的手段去经营,这样可以提升效率,进而才有可能真正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改革的总体方向是逐渐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农产品价格专家毛学峰说,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是农产品国内外价差太大,目前进口农产品完税后的价格都比国内低30%-40%。我国农产品价格高,在市场上就缺少竞争力,这就导致洋货入市、国货入库。

多年来,我国实行的粮食临时收储政策在保证了农民利益的同时,却与市场规律相违背。从2008年开始,由于托市政策的作用,粮价快速提高。2014年开始,国家在棉花及大豆两个品种上实行目标价格试点项目,“破冰”国内农产品价格改革。

此次发布的《方案》要求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

光大期货认为,价格放开后将更能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国内长期以来的收储、最低保护价等托市政策导致的市场价格失真也将消失。这将使市场更透明化,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

“放开农产品价格不代表政府不再管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农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没有政府定价项目。但是,放开以后,政府将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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