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20日电(陈扶宜)据辽宁省工商局最新数据显示,十月份,辽宁全省“个转企”工作共完成2108户,占年度工作目标的19.16%,注册资本(金)增至9.32亿元,从业人员扩大到7315人,分别是转型前的3.08倍和1.75倍。1至10月份,全省共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12041户,注册资本增至67.27亿元,从业人员扩大到5.78万人,分别是转型前的4.3倍和2.36倍,提前实现了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年度转型一万户以上的工作目标。
辽宁半数地区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锦州、朝阳、葫芦岛等7个市政府分别完成“个转企”3619户、795户、557户、1622户、649户、834户,分别占年度工作目标的180.95%、132.50%、111.40%、130.60%、108.17%、139.00%,已提前突破年度“个转企”工作目标。
一直以来,辽宁明确了“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政策引导、主体自愿,坚持标准、规范管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基本原则,从企业划型标准、产值和经营规模、一般纳税人、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确定了主要转型对象,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深入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出台了便捷服务、税费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
在便捷准入服务方面,提出了名称登记、审批事项办理、荣誉称号保留等7条优待措施,。在税费扶持方面,提出了“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持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免征契税和交易手续费等7条优待措施。在金融扶持方面,提出了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还款方式、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个转企小型微利企业,予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等4条优待措施。
另据了解,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根据《意见》,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开展跟踪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广泛开展培训辅导,广泛宣传等途径,切实将“个转企”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逐步壮大私营经济比重。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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