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4日中国保监会将印发《关于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将内蒙古自治区纳入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于6月1日起在黑龙江等6个地区开展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车险消费者普遍受益,市场运行稳中向好。内蒙古纳入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区商业车险开启发展新篇章。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和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和相关商业车险监管制度等内容。商业车险改革后,将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车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升级。(王连英)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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