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国祥 记者汤润清)近日,唐山市民政局、国资委向市属企业印发通知,动员市属企业立足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为推动唐山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发挥好主体作用。
通知提出,企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要量力而行,参与公益慈善捐赠要与慈善组织对接,杜绝非公益性质的捐赠行为,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慈善捐赠活动。通知还明确了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途径:即建立慈善服务组织、设立专项慈善基金、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慈善捐赠、参加政府或慈善组织统一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项目、组织职工开展志愿服务、参与慈善帮扶工作、支持慈善文化传播、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等。同时,确定了支持企业设立慈善组织、协助企业依法享受公益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慈善活动、做好企业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对接、宣传企业慈善行为、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激励措施等意见。
市民政局、国资委将在支持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全面实施阳光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并将企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作为企业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时一并作出评价,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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