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将依法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加强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保障道路优先使用权,让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更快捷。
该条例中规定了规划部门在编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机场、铁路客运站、大型商业中心、大型居住区等客流集中区域规划公共交通场站,加强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具备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权,明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等因素,组织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车道,配置相应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高运行效率。此外,建立健全财政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以及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政策性亏损的,要给予适当补贴。(记者 张苗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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