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乾)从明年起,本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前,需按照统一誓词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
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规定了本市宣誓人员的范围,包括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市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宪法宣誓应当在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及时进行,一般不超过30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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