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入高发期。记者获悉,本月起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确保春节前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我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已开通“讨薪热线”,如果你正遭遇欠薪,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讨薪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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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热线开通,联合执法检查启动
为农民工“讨薪”,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本月起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据悉,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今年12月至2016年春节前,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工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压产能、治污染限产或关停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
强化联合执法,对存在工资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惩处,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直管县(市)均已开通“讨薪热线”,农民工可按属地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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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欠薪三种途径可解决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筑领域农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清欠办)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因工程款纠纷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核清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由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再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工程款纠纷。
特别提醒
农民工举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单位出入证、饭卡等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复印件,填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拖欠工资的事实和投诉请求等内容的投诉书。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拖欠工资案件受理是有时效的,农民工讨薪不要超过2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问题,2年内没有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劳动者也没有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能再查处。
讨薪热线
石家庄市:0311-89631890
承德市:0314-2025054
张家口市:0313-2019220
秦皇岛市:0335-3262601
唐山市:0315-2358680
廊坊市:0316-2227975
保定市:0312-3134348
沧州市:0317-2022713
衡水市:0318-2215023
邢台市:0319-3690113
邯郸市:0310-3017766
定州市:0312-2346663
辛集市:0311-83266110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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