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曲哲涵)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三地保险市场发展、保险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做出整体安排。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场格局方面,保监会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三地经济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作用。在监管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京津冀保险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京津冀保险行业自律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标准、违规处罚标准等的统一;消除政策壁垒,保险机构备案后可跨区域开展异地业务;对于已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管在三地的调任取消事前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将全面建立京津冀三地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监管部门将统一投诉处理等标准;加快建立三地一体化的机动车保险电子保单机制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与《指导意见》配套的相关制度细则将在半年内陆续出台。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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