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2月8日电(王建)近日,针对近期山西省旅游市场部分线路中存在“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老年附加费”等违法问题,山西省旅游质监所约谈了山西红马国际旅行社、山西东方国际旅行社、山西商务国际旅行社、山西太平洋国际旅行社、山西宝华盛世国际旅行社、山西春秋国际旅行社、山西万景国际旅行社、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山西康辉国际旅行社、山西友谊国际旅行社、中国国旅(山西)国际旅行社、山西四季风国际旅行社、山西皇城相府国际旅行社十三家旅行社负责人。
会上传达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两个文件精神,并做了详细解读。随后,大家就如何更好地规范经营、规避经营风险、选择合格供应商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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