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段丽茜)12月27日,石家庄市发布通告,将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调整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12月28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经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受东北南下冷空气影响,12月27日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转好。随着冷空气扩散减弱,12月27日夜间到2016年1月3日白天没有明显冷空气影响该市,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该市政府决定自12月27日15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石家庄市对非营运客车实行特别限行措施。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每日6时—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自12月27日15时执行。城市公交车自12月28日恢复收费。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