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石景山限价房轮候家庭也可以选择“货币补贴”、领钱去市场购房了。近日,石景山区有关部门发文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市场购房货币补贴工作,限价房轮候家庭可根据自愿申请、先购后补的原则选择“货币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领取购房货币补贴资金,就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经街道、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备案资格的家庭,选择市场购房的,凭主申请人身份证、资格备案通知单向原申请备案资格的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石景山区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市场购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符合准入标准且尚未配售的石景山区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自今天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属于补贴对象。符合配售一居室条件的家庭,每户补贴人民币19万元;符合配售两居室及以上条件的家庭,每户补贴人民币22万元。
市场购房家庭凭《石景山区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市场购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资金领取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30日内复核申请资料,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家庭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停止发放补贴,已领取的限期退回;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备案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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