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3日电 (记者乔栋)记者从山西省司法厅获悉:《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日前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此次条例修订将多项涉及民生的内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明确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受援群体拓展至低收入人群。
此次《条例》的修订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劳动争议、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将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因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依法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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