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27日电 (富丽娟)1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0件1655人,查处人数同比上升2.8%,创历年来新高。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666件,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案件89件,渎职重特大案件134件,同比分别上升3.4%、27.6%。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1人。查办发生在基层单位、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案件52件。自治区检察院与纪委密切配合,依法查办了赵黎平、包崇明、张平、张国秋等9名厅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核工业208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副厅级),利用职权贪污、私分,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涉案金额上亿元。依法对已侦查终结的杨成林、沈佳、张继平、王会师、刘宝军等贪腐要案提起公诉。杨成林案起诉认定受贿3.07亿元、贪污628万余元、挪用公款2.9亿余元。
突出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关注国有企业改革,查处侵害国有资产安全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158人。深入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财税金融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71人。保障民生,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教育卫生、扶贫开发和涉农涉牧等领域职务犯罪231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6件58人。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人员317人,政法机关人员101人。在严查受贿犯罪的同时,对腐蚀“围猎”国家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168名行贿犯罪嫌疑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办金川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受贿1.25亿余元案件时,一并查办了13家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公司、9名企业负责人行贿犯罪案件。
突出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77人,同比上升7.2%。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办公室原副主任傅立英等3人,在生育保险报销审核中,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社会无业人员冒名骗取生育保险金1222万余元。检察机关查办这起渎职犯罪案件时,对6名承揽保险业务的“黄牛”以诈骗罪一并提起公诉。
突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承办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推动社会化预防网络建设。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向党委及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264件,被采纳233件。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4184场次,受众达20余万人。
据报告显示,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全力保障平安内蒙古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939人,提起公诉29368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990人、不起诉501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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