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28日记者发稿时,共有29省(区市)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或由统计部门公布了当地2015年居民收入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十名分别为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山东、辽宁、内蒙古,与2014年的前十名保持一致。在经济增长率6.9%的情况下,21省(区市)的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8%(含8%)以上的增速,18省(区市)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保持了9%以上(含9%)的增速。
2015年,上海与北京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2962元(约合8055.5美元)和52859元(约合8039.8美元),而2014年两地数字为47710元和43910元——差距从3800元缩小至103元。京沪两个特大城市首次迈上“8000美元”级台阶。尽管如此,京、沪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差距。
观察长三角的其他主要省份,排名全国第三的浙江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714元,正逼近2014年北京的水平(43910元);排名全国第四的江苏37173元,与第三名浙江仍有6541元的不小差距,但增速十分瞩目,达到9.5%——这一增速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中名列前茅。
从珠三角省份看,经济大省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7元)排名全国第五,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60元)排名全国第七,城乡间的差距较为明显。
在已公布2015年收入指标的省份中,有12省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跑赢了当地GDP增速;山东持平,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均为8%;但仍有12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未跑赢当地的GDP增速。
这一情况,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吻合——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与6.9%的GDP增速相比,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跑赢了GDP。
值得关注的是,在部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省份,居民收入仍保持了较快增长。2014年辽宁省的GDP增速为5.8%,2015年放缓至3%,但2015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均高于当地GDP增速,达5.6%和6.3%。此外,同样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山西省,2015年GDP增速仅实现了3.1%的增长,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速均达7.3%。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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