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云萍) 记者2月3日从市科技局获悉,2016年度石家庄市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展开。
按照要求,申报专利实施项目的单位必须为我市具备实施条件的企业,且为已获得专利授权的原始职务专利第一专利权人,该专利归属我市且实施地域在我市。专利权在有效期内,没有专利纠纷。须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原始发明专利。须是发明创造水平较高、实施转化后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始实用新型专利。国防专利、未解密的保密专利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得申报。已连续2年未列入我市专利统计范围的单位不得申报。承担2014至2015年度石家庄市专利实施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任何以许可、转让、转移、质押等非原始申请方式获得的专利,均不属于原始职务专利,不得申报。
据悉,各推荐单位可按规范程序组织推荐3个申报单位。在符合各项条件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0件以上的企业、或新增1件以上PCT/国外专利授权的企业不受推荐数量限制。不符合申报范围、实施条件以及所报专利与申报项目无技术关联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补报。受理截止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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