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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9个公共服务领域更换或新增燃油车交管部门将不予登记

来源: 河北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薛惠娟)2月16日,记者从省交管局获悉,我省已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9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给予购车用户补贴。从3月1日起,对上述公共服务领域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我省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据介绍,9个公共服务领域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2月29日以前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省交管局要求,各级车管部门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开辟绿色通道,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严把查验关,严禁不实际查验车辆即办理登记,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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