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山东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突破万亿元,达到1.0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061亿元,增长11.3%,这标志着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拓展。
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肖玉贵介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说就是国库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支出。从各地集中支付情况看,2015年支付金额前三位的是青岛、济南和潍坊,分别为1363亿元、1253亿元和1011亿元,三市合计占全部支付额的34.6%。支付额增长率列前三位的是日照市、滨州市和聊城市,分别增长40.7%、39.2%和29.5%。
从支付资金性质看,2015年支付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8970亿元,占全部支付额的85.7%,比上年增加521亿元,增长6%;支付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20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增长3%;支付社保资金和其他资金1280亿元,比上年增加532亿元,增长71.1%。
目前山东省的国库集中支付已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分社保基金预算等财政性资金,基本实现了对县以上及有条件乡镇的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省、市、县2.4万个单位,1117个乡镇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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