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乐亭县支行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环渤海财经网讯 为了使辖内金融消费者更好地学习和了解金融知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人行乐亭县支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在“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一是支行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乐亭县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行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落实和信息反馈。同时,层层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充分保障,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有实效。
二、抓好金融机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支行向辖内银行业金融发出了通知,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主题、宣传口号、活动范围内容和活动步骤,要求各金融机构成立相应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活动。辖内各金融机构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为活动口号在网点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在营业室门前悬挂横幅标语,摆放自行制作的宣传手册,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问题。县联社在全辖40个网点宣传的同时,在乐亭县最繁华的金融街借助墙体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三、开展经常性志愿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央行志愿者”活动,组织支行志愿工作者在办公楼前经常性开展服务宣传,为过往群众讲解金融知识。二是将《“金融消费权益日”宣传手册》,在支行征信查询、账户审核办理等对外服务窗口进行投放,同时征求对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本行的微信群和员工的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扩大宣传范围。
四、走街头上广场,贴近群众开展宣传。3月15日,支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到大东方购物广场参加乐亭县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新消法集中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在集中宣传活动中,悬挂的宣传标语,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折页,为过往群众提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人民币、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咨询服务。群众咨询积极踊跃,共提供咨询服务300余次,发放宣传册4000余册,得到了市消协和县领导的赞扬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文/ 孙心光 王海永)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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