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2015年,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79件、396人,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0件、342人,立案侦查大案247件、345人,贪污贿赂百万以上大案93件,局级案件25人,全年共挽回经济损失7355.2万元。此外,本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5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960件16907人;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57件、210人,决定不起诉8人;办理刑事速裁案件878件。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天网行动”,积极部署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和劝返在逃嫌疑人8人,协助配合完成境内外协查260余件。依法查办“8·12”天津港瑞海公司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涉渎职案和沈东海、张家星、贾凤鸣、刘地生、张建津受贿案等一系列发生在行政机关、大型国企等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
同时,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48件,提出预防建议90件,68件被采纳,推动建立制度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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