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五年内形成我国自己较为完善的机器人产业体系。
基于目前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现状,《规划》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重大标志性产品率先突破,聚焦智能制造、智能物流,面向智慧生活、现代服务、特殊作业等方面的需求,突破弧焊机器人、真空(洁净)机器人、全自主编程智能工业机器人、人机协作机器人、双臂机器人、重载AGV、消防救援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智能型公共服务机器人、智能护理机器人十大标志性产品;二是大力发展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全面突破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等五大关键零部件;三是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加强机器人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国家机器人检测评定中心;四是着力推进应用示范,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实施应用示范工程,针对工业领域以及救灾救援、医疗康复等服务领域,开展细分行业推广应用,培育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系统集成商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五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互联网企业与传统机器人企业跨界融合,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带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局面。
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方面,《规划》提出,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区域产业政策的指导,引导机器人产业链及生产要素的集中集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工业转型升级、中央基建投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支持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器人企业直接融资和并购,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机器人产业链特点的产品和业务,推广机器人租赁模式。
业内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制造业将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机器人产业将迎来发展机遇期。随着《规划》出台,机器人产业发展将进入快车道。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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